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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专家称三招或可救A股 尚福林何时再出手

核心提示:2008年9月11日,上证指数跌至2078.98,沪指已重回7年前。正直股改3年之际,沪指急挫引发市场对3年股改得失的重新界定:如何看待股改以来中国股市所取得的发展?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后遗症如何解决?这场“充满勇气”的改革将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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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宁:股改实现了“全流通”目标(上海睿信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我们不能用股市的涨跌来衡量股改的成败,而是要看是否实现了由非流通到全流通的目标。


当时股改目的在于解决不合理的双轨价值体制。股改前,在同一上市公司中有两种不同股权,还有两个割裂的市场。从股票的全流通角度来说,股改是成功的。


另外,通过股改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力大大加强了。改革前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乏监管,因此造成了交易市场出现了诸多混乱的情况。但是在股改之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与约束。


在股改之后,我们国家股市报价得到了全世界的承认。从市场效果的角度讲,很多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上市,不但提高了股市的承受力,对国民经济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股改是非常成功的。
金岩石:开弓没有回头箭(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我把股改比喻为:开弓没有回头箭。把股改的成败与股市的涨跌联系在一起,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概念。股改只是本轮大牛市的一个启动器,并不是原因。


而牛市转变为熊市如果归结原因,我认为资金面、情绪面出现了变动。从资金面情况分析,由年初开始,资本市场的资金净流入转变变成净流出。其中部分原因是大小非背后出现了资金流向的逆转,净流入变成净流出。第二,三四月份,情绪层面发生了异常,投资者信心开始严重受损。


经历了本轮转换,我们可以看到,股改与牛熊市没有关系数。我们不能用指数的涨跌来评价股改。
李迅雷:股改还在进行中(国泰君安研究所所长)


股改还没完成,不能说失败。指数的变化有一定的偶然性,所以不能将其与股改的成绩对应。当初股改启动的时候,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已经形成了契约对价,因此现在应该按照这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原则执行。所以能否按照当时的协议进行股改是成功与否的关键。


而现在我们遇到的问题是即将减持的股票太多,而如此大量的解禁股对于市场容量来说难以承受。这主要归根于当时我们对全流通股票改革缺乏充足的经验。反映在投资者身上则体现出其短视性,因为当时谈判价格他们是可以接受的。
韩志国:股改存在缺陷(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


我个人认为,股改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弊端和失误也存在。


首先,对流通股股东的权益缺乏应有的和有效的保护。流通股补偿过低,10送3的结果截留了大量非流通股。在解决股权分置的过程中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是“国九条”确定的解决股权分置的宗旨与灵魂。但是股改以来,在这一点上我们做的并不到位。


第二个弊端是股改规划性存在缺陷,大小非减持某一个月集中大量,形成无序的状态。大小非的锁定期太短导致在一个时期中大小非过于集中的解禁和抛售,不但大大逆转了中国股市的供求关系,而且还摧毁了中国股市的估值体系,紊乱了中国股市的发展预期。


三是草率进行新老划断,形成大量解禁股。大小非与新老划断以后形成的解禁股在解禁时间上太集中也太重合,在未来两年多的时间里要全部解禁上市,形成市场难以承受之重。
陶冬:无前车之鉴 股改只能摸索(瑞信董事总经理、亚洲区首席经济分析师)


中国股改是一次充满勇气的改革,只是一些具体的技术细节未能考虑清楚。当前情况可以看做是结构性的阵痛。一系列针对大小非的金融衍生产品和相关配套机制都有所欠缺。多于流通股总数两倍的非流通股给市场造成的冲击直接导致严重的供需不平衡。从而,投资者的信心被极大地挤压,于是所谓“股改后遗症”出现了。


我认为,10年时间才能去评价股改的成败。因为要处理这么多股市中的复杂问题,但我们不具备这样的经验。在国际上也没有可以借鉴的道路,改革冲击是必然的。10年时间对于局内人来说也承受着更多的变动以及社会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这对于中国自身来说就是一个挑战。
低调尚福林6年掌门路:大小非斩断英雄志


回想2002年12月,尚福林刚掌管第五任证监会主席“帅印”的前几天,北京连续降了6天大雪,犹如现在寒冷的股市。

尚福林的低调是业界公认的。他少有煽情的演讲,更无“造市”、“托市”的表态。就连股市从去年6100多点跌到现在的2100多点,尚主席仍保持着低调。而他常说的就是,要始终保持审慎和清醒,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要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基础,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2001年,中国股市正面临着国有股减持的难题,为了解决国有股和流通股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国有股减持办法,没有后续政策支持的国有股减持成为变相抽资,许小年一篇《调整中的中国股市》被解读为后来知名的“推倒重来论”。张卫星从2007年10月16日的6124.04点跌至2566.53点,已连续跌10个月了。在这紧要关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在两周内,发表四次讲话,阐述股市发展问题。


“关注市场内外部环境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运行带来的影响。合理平衡市场供求关系,有序调节融资节奏,以适当方式定期公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据,鼓励和引导长期资金入市,逐步完善股票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尚福林为股市定下调子。


7月29日,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奥运召开在即,市场运行环境日趋复杂,监管任务艰巨,中国证监会要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同时,尚福林在会议中表示,股指期货等金融创新要吸取南航权证的教训;下一步要优先发展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并稳步推进创业板的筹备工作。


不久前,尚主席为《中国金融》撰文,所著题为《统筹兼顾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文章。仍是多个角度诠释了“稳定”的内涵,并不在于股指的平稳运行,而更多的是交易和市场环境的稳定。


大盘并没有在维稳的声音中刹车,反而跌得更厉害,直逼2100点。市场信心全面的挫败,还需要更直接有效的方法来处理,不知尚主席会想到什么对策?
请停止空喊 证监会能否宣布暂停审批IPO?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一直在有序控制新股发行节奏,发行速度逐月放缓。今后将继续控制发行节奏,平衡市场资金供求。这位负责人指出,上发审会离真正发行还有一段距离,上会和发行不是一回事。


证监会之所以表态控制新股发行节奏,也是想稳定一下市场投资者的情绪。但是,效果并不好,人们依然恐慌。道理很简单,股市目前处于非常低迷的状态,投资者的信心非常脆弱,任何对市场不利的消息都会在市场中无限放大,证监会一方面说要维护市场的稳定,一方面又不断地上会通过新股发行,让投资者感觉证监会言行不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作用之一是为企业融资,但融资不是资本市场的唯一目的。原先我们在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方面已经欠账很多,投资人在股市中已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现在证监会需要做的是让股市休养生息,让投资者恢复一下元气,让上市公司多为投资者的利益着想,让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企业和机构得到惩罚,给投资者一个公平的投资环境,让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投资感到放心和温暖。


证监会是否可以明确表态暂停IPO的审批?笔者认为,这比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会有更好的效果,这也可以让投资者感到证监会真的关心股市、关心股民。目前已经有三十多家上市公司通过了审批等待发行,也没有必要再多批几家等待排队发行的企业。而且股市如此低迷,企业上市圈钱也不能竭泽而渔,证监会暂时放弃一下自己的权力也没有什么不好的,等股票市场回暖以后再开闸审批并不影响什么。


证监会应该把精力放在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真正解决大小非对股市造成的伤害,把精力放在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上,让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环境更加健康。
专家热评:遏制国有股违规减持转让等行为

历时三年,又经过三个月广泛征求意见后,《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终于正式对外公布,该办法从制度上厘清央企在金融投资方面的责任界限,并使资产损失责任的追究有章可循。


他会把自己创作的《半闲集》、《大风集》等书摆在面前向人们推荐…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出台后还应发布相关细则,随着对国有股东行为监管可操作性的增强,将对当前市场中国有股违规减持、转让以及重组并购中的违规行为将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维护市场的稳定。





据国资委统评局相关人士表示,该办法的出台主要有三个方面目的。


一是通过明确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工作职责以及责任追究的范围与程序,使得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有章可循,国资委将以此为依据组织开展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为出资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通过明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形成的损失要依法追究责任,有助于增强企业资产责任意识,完善资产管理责任制度,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资产经营管理责任。


三是通过明确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资产损失需追究责任的各类情形,推动企业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章建制,改进管理和堵塞漏洞,规范经营行为,努力防范和减少经营管理中的资产损失,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该办法中所规定的资产损失责任是经营层面的,是发生在国有资产投资、交易、出售、转让等行为所造成的资产损失,相比《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范来讲,此次办法的下发使得专门针对中央企业违规经营的责任认定有法可依,更加具体化,明确了央企资产损失行政责任的承担问题,特别是对于国有股违规转让、减持等行为的责任认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起到威慑的作用,从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但后续还应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来加以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该办法是调整国家股东和企业及企业高管三者关系的一份规范性文件。《办法》使落实国有资产损失的问责机制得到落实,法律责任的到位使得权利义务关系得到清晰,便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规范了国企高管的行为。但该办法需要在国有资产监管过程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包括进一步处理好与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之间的逻辑联系;进一步与国资委、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监管国有资产方面的制度对接。


广发证券分析师同时表示,随着办法的发布以及正式实施,对于央企经营人员依靠“内幕消息”获取利润行为将起到规范、遏制的作用,预期央企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或现象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记者 刘丽靓)
帅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被卒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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